藏族风俗节庆
主要风俗节庆:[献哈达] [送礼]
[讲话礼节] [藏历年]
[黄龙寺庙会] [扎崇节]
[燃灯节]
婚俗:[抢头帕.浪寨子] [抢婚、说媒]
[结婚] [生育]
[名字] [丧葬]
[巫术与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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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哈达]
哈达为长条形围巾般的丝织品
、白白、黄、蓝三种,它是藏族社会中普遍流行的互赠礼物。
在远古时代,白色的羊毛是本波教祭祀神祗的供品,当丝织品出现后,人们逐渐将给神献羊毛的习俗变为献洁白的丝织品——哈达。传说菩萨的居所充满了七彩的光芒,因此当彩色的丝织品出现后,人们立即做出了白、黄、蓝等彩色哈达献给神。
赠献哈达有严格的规矩,平辈间献哈达,将折叠的哈达打开,用双手托起,送到对方手中。晚辈向长辈献哈达或接长辈献的哈达时,背须略弯,头须略低。俗民或一般僧侣向高僧献哈达肘,须低头弯腰,成鞠躬状。高僧通常接过哈达后又把它放在敬献人的脖子上,以示回赠。献的哈达越宽长,表示敬意越深厚。普通藏族同胞拜谒活佛献哈达时,不能直接递到活佛的手里,只能放到其面前的桌子上。
[送礼]
凡有喜庆都有送礼,一般是有送必还,且还礼的数日往往要加一倍。
[讲话礼节]
一般流行三种语言,普通语、敬语、最敬语,根据地位高低而使用。如地位相同的,就用普通语,也可用敬语,若地位低的人对地位高的人说话,就必须用敬语;如地位相差过大,还得用最敬语,否则即为失礼。在名字后面加一个“拉”字,表示尊敬,例如称次央为“次央拉”等。
[藏历年]
藏历年是按照藏历推算出来的藏族人民的新年节日。同汉族的农历新年大致
相同。藏历据说是文成公主带入西藏的,一直沿用至今。
正月初一,鸡叫第一声,家庭主妇便起床背“新水”。藏族崇尚“满”,因此背水桶里的水越满越好。关于“新水”,传说是天界诸佛赐给人类祛除百病的吉祥甘露,所以凡能喝上新年新水,便会在新的一年里不染百病,健康长寿。
初一的早上,全寨男子都要早备鞍,一起到本寨的神山上去祈祷煨桑。初一白天,各寨都要举行非常隆重的赛马会或文娱演出。因此这一天互不走访。初二起,人们开始互相拜年祝贺,请客走访,并作好迎龙灯狮子的准备,因为寨里的龙灯狮子要给每一户拜年。当龙灯狮子到家门前时,家家都要张灯结彩,并送上一份礼物-几瓶洒或一条烟。拜完年后,主人家还要抬出砸酒或取出白酒邀耍龙灯的人一起喝。喝酒前,一般要唱敬酒歌或说“吉令”(非常吉利且流畅的词句)。
[黄龙寺庙会]
座落在阿坝州松潘县岷山南麓丛山中的黄龙寺,它背依海拔5700多米岷山主峰雪宝项,因山顶上的清泉带着钙质飞腾而下,铺满了一条乳黄色、犹如一条黄龙飞腾而下的自然奇景,镶嵌着3400多个大小彩地,它们相互连接、五彩交辉。后人建寺,以庙会吸引邻近省、州、县信众朝拜,逐渐形成民俗节日。每年农历六月初十起,各地游人或骑马,乘车或徒步,带上炊具、帐篷来到这里旅游。集会上,人们不但要观赏黄龙寺的风光,而且举行藏戏表演、民歌对唱;青年壮士们,还要进行摔跤、射箭等活动。六月十五是节日的高潮,人们载歌载舞,通宵达旦。
[扎崇节]
是阿坝县藏族人民特有的节日,由宗教活动而演变为民间贸易节日,“扎”是陶器之意,“崇”是市场的意思。所以,它是由交易陶器为主要市场的大型交流会。节日期间引来川、甘、青三省边界人们集会贸易。它始于18世纪末,阿坝麦桑第九世土官阿木让,因说要到拉萨去拜佛,但后来却未能去拉萨,为求佛赦免许诺不行的罪过,在几位老民的建议下,她把所辖牧民们.集中在一起念“真经”。从此,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日,便成了牧民们聚在一起,诵念“真经”的日期,汇集之地在今县城处。到了19世纪初,麦桑土官的势力渐为扩大,所以一年一度全体牧民念“真经”的聚会日,渐渐成了较为隆重的民俗节日。集会上,人们不但要念“真经”,而且村与村之间,举行各种文体活动,如赛马、摔跤、跳锅庄等。并在聚会上,出现了省内外来交易陶器的许多商人,人们对这些陶器大受欢迎。虽然后来在聚会上出现了陶器以外的交易物品,但当时,陶器是市场上的主要商品,所以人们称之谓“扎崇”(陶器市场)。
[燃灯节]
是为了纪念佛教改革家,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的逝世而举行的活动,于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举行。这天凡属该教派的各大小寺庙、各村寨牧民,都要在寺院内外的神坛上,家中的经堂里,点酥油灯,昼夜不灭。人们穿上节目的盛装,群聚在为佛教大师而诵祈愿经的寺院前,高诵“六字真经”,向怫的神灵祈愿、磕头,各村寨的男人们骑上马,带上早已备好的柏香树枝,到村旁的神塔前,高诵祷词,举行盛大的煨桑仪式。并向天空抛撒印有狮、虎、龙、鹏的“龙达”(风马),继而,骑手们为寺院的僧人们和全村寨的人们,表演马术;男女青年跳起“锅庄”,老人们坐在看台上边喝酒、聊天,由歌手唱祝愿歌,由能说善唱的艺人说唱藏族民间长诗、格萨尔王传等,直至圆月升起,人们才扶老携幼,高唱诵念“六字真经”愉快地回家。
藏族的婚姻具有非常浪漫的民族色彩,整个过程,可概括为“抢头帕”、“浪寨子”、“抢婚”、“说媒”和“结婚”5个阶段。
[抢头帕、浪寨子]
浪寨子,是松潘县一带藏族同胞中一种古老而奇特的婚俗。
每逢春节、庙会、节假日等人们欢聚的时候,也正是未婚青
年浪寨子的时刻。来自四村八寨的男女青年汇集在一起,大家都有着充分挑选、追逐自己理想恋人的权利。
浪寨子的序曲是抢头帕。男青年一旦找到自己的意中人,不管认识不认识,也不管在大街、小巷、房前、路旁、通过一段神秘的跟踪和观察之后,悄悄靠近女身,趁其不备,从头上抢去帕子。姑娘们的帕子被抢,立即意识到自己被人看中,羞涩地回头观看男子的体态、长相及举止。小伙子却故意转过脸去,翻身上马,留给姑娘一个神秘而富有诱惑力的背影。以马蹄哒哒之音,翻开了浪寨子的序曲。
浪寨子的第一乐章,十分具有戏剧性。男青年骑在马上,拿着头帕,俨然一位凯旋而归的将军,昂首挺胸朝着事先看到的目标走去;姑娘则为一睹小伙儿的风采,在后面紧紧跟随。等到了僻静处,小伙儿才勒住马头,跳下马背来到姑娘身边。如果姑娘没有立即要回头帕,即表示愿意“交朋友”。两人就此约定当晚约会的时间、地点。小伙得了这个许诺便跃马扬鞭,打着口哨消失在滚滚烟尘之中。
浪寨子的第二乐章,犹如一首缠绵的抒情诗。到了晚上,小伙、姑娘都穿上自己最满意的衣服,约上几个未婚朋友,带上酒、肉等食品在约会的地点聚会。同来的朋友们或说或唱,从不同的角度介绍自己的朋友。如果姑娘坠入情网,这个聚会便延续到深夜而不愿离散。在难分难舍之时,定下第二次约会的地点、时间。
浪寨子的第三乐章,即姑娘在赴约途中从侧面对小伙了有了一些了解,而不愿这门亲事时,虽有约姑娘却不赴了,或约会时顷刻即散,躲回家中。这时小伙便用歌声在房外继续求爱。个别用土块、石块向房内扔去,逼使姑娘赴约。此时姑娘或请一位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去谢绝男方的求爱,并要回头帕;或请一帮小伙抢回头帕,把求爱者赶走。那么小伙只好“改换门庭”“另择高枝”。
浪寨子的第四乐章,充满热情、活力和幽默感。在第二次约会时,双方都要带上能歌善舞的伙伴,通过情歌对答增进感情。对歌从相见歌、约会歌、催情歌、查问歌唱到赞美歌、结交歌和离情歌。“送郎送在五里坡,再送五里不算多,路上有人盘问你,就说妹妹送哥哥。”婉转悠扬,悦耳动听,使谈情说爱融进了富有诗意的特定环境中,创造出一种感情勃发的氛围。
浪寨子的第五乐章,是终曲。男女双方多次浪寨子后,随着感情加深,两人在草丛中、树荫下、打麦场、高山上,叙谈玩乐,一经确定关系,便请媒说亲,永结秦晋。
整个过程,充满着浪漫奇特的色彩,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情和乡土气息。
[抢婚.说媒]
当双方感情达到顶峰时,他们就会商定好日期,由小伙子到姑娘家中“偷偷”将姑娘“抢走”当“抢婚”的时间确定后,姑娘约上自己最好的女伴一同打扮好,在约定的地点等候小伙子来“抢”。,小伙子则带上最好的朋友骑上马、直奔约定地点。姑娘有时为了测试小伙子的真心,会让好友和自己一样的装扮、夜幕下让小伙子辨认谁是自己的意中人。
第二天清晨,小伙子家请上本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正式前往姑娘家“说媒”。至此,姑娘父母才知道自己家的女儿已被别人“娶走”。
[结婚]
一夫一妻制是藏族主要的家庭形式。藏传佛教中的黄教严禁僧人取妻,而其余各派的僧人则可以结婚。
藏族婚礼仪式独具特色。婚日一早.鸡刚叫头遍,新郎家的舅舅带上亲友便至新娘家迎亲,新娘由至亲及女伴陪送。新郎的村邻每家都会赠送一桶清水,从新郎家门前依次排成长龙,在进门的那只水桶旁。新郎会放置若干茶包,供新娘下马踏用,新娘下马后,送亲人会在每个水桶上放一条哈达以示谢意。新娘进门前,亲友还会用柏树枝蘸水扬洒,有时还撒青稞粒,据说可祛魔除邪。新娘进门以后,新郎家长向新娘捧敬一碗牛奶,祝他们生活美满富足,主婚人将一条哈达抛挂中柱,祈求吉祥并念颂词向新人祝福。然后众人庆贺嬉闹,劲歌酣舞。
[生育]
藏族小孩生下来的第3天(女孩是第4天),亲朋好友携青稞酒、酥油茶、小孩衣物等前来祝贺,并举行“旁色”仪式,藏语意为清除晦气。“旁色”是吐蕃时期留下来的古老仪式,这天早上,生了小孩的人家会在家门口放一堆小石子,生的是男孩,便堆白垩石子;生的是女孩,什么石子都可以,并在石堆旁燃烧松柏香枝。前来祝贺的人们,首先在石堆和香堆上撒上糌杷面,然后再进入主人家门。
孩子满月之后,便要选择黄道吉日举行出门仪式。这天,母子(女)俩都换上新装,由亲人陪着(陪同的人也穿新衣裳)出门,首先到寺庙朝佛,祈求菩萨保佑新生儿长寿,在世上少受灾难,之后到亲朋好友家串门,多选择有福气的人家、以期待孩子将来也能组成幸福家庭。婴儿第一次出门时,家人会在其鼻尖上擦一点灶孔里的烟灰,使他不被魔鬼发觉。
[名字]
藏族同胞有名无姓,通常是两字或四字。名字多取自佛教经典,故重名的人较多,但可在名字前加上大、小、本人特征、出生地、居住地或本人职业等以示区分。一般还有男女性别之分。
[丧葬]
藏族的葬仪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水葬、复合葬等。塔葬为藏族最高葬仪,火葬仅次之,只限于活佛和大喇嘛,其他死者不得享受这两种葬礼。天葬较为普遍,但凶死者一般不天葬。水葬和复合葬不多见。此外还有陶罐葬、石棺葬、岩葬和树葬等习俗。
[巫术与占卜]
藏族原始巫术和占卜术,集中表现在本波教的各种仪式中。佛教传入西藏并占主导地位后,古老的巫术和占卜习俗在藏族民间依然流传,但往往以藏传佛教的面貌出现,这时还有了从外地传入藏区的星相术。巫术主要有“降神”、“驱病”、“施咒”、“占卜”(有念珠占卜、骰子占卜、诊脉占卜和星相占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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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风俗节庆
羌族自称“日玛”、“日表”
或‘如玛”、“尔玛”,属同一名称。“羌”属他称,从羊、从人,意为“西戎牧羊人”。历史上,羌族以养羊著称,故羌族与羊的关系极为密切,至今仍保留着供奉“神羊”的习俗。羌语属藏缅语系羌语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言行于茂县的凤仪、土门区、汶川县威州、绵池区、理县通化、薛城区;北部方言行于茂县沙坝、赤不苏区、松潘县镇江、热务区和黑水大部份地区及北川县。各方言内又有若干土语,乃至相邻村寨间语音差异也较明显,故有“五里不同乡,十里不同俗”之说。公路沿线和接近汉、藏区羌民,一般都懂汉语或藏语。历史上,羌族由于无本民族文字,故羌区通用汉文。1989年,羌文创制工作步入正轨,目前已进入试行推广阶段。
羌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灵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三十余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除火神以锅庄(火塘)为代表外,其余均以一种白色石英石(羌语称阿握尔,意为白石神)为象征,被广泛加以供奉,供奉于屋顶正中最高处的白石神即为天神木比塔。
历史上,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
年满十五周岁的羌族男子历史上尚有举行成年礼(冠礼)的习俗。事前需请来亲朋妈友围火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人类始祖像下跪叩拜,同时接受“许”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一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护身符),之后由族中长者叙述祖先历史,可由“许”颂经祷告(俗称打“太平保护”)祭家神、祭羊神。
岷江上游地区羌族因受自然条件和环境制约,其生产生活习俗大多停留在农耕文化阶段,所居之处,“依山居之,垒石为室’,吃饭穿衣,自种自收,自给自足。
[羌族婚俗]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羌历年]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古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利“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措等。
羌年节于每年家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羌族挂红]
传说中的农业始祖姜姓炎帝神龙,乃为羌祖。《后汉书·西羌传》载:“西羌之本……姜姓之别也。“姜”、“羌”本为一字,姜从女,作为羌人女子之姓,羌从人,作为种族之名,据考证,在殷商甲骨文中,羌人男子称“羌”,羌人女子称“姜”。传说中的炎帝姜姓,当为远古羌人无疑。
《史记·五帝本纪》曰:“黄帝者、少典之子。”《新书益壤》说:“炎帝者,黄帝同母异父兄弟也。”《国语·晋语》说:“昔少典有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
炎帝又称赤帝,赤即红色。羌人为世代牢记自己的祖先,每逢盛大庆典仪式,均以红色标志为吉祥物,以示永为炎黄子孙。天长地久,这种尚红习俗,逐步规范成羌族传统最高礼仪——挂红。
以挂红表示对客人敬献赤诚的心意,盛情迎宾,宾至如归。一幅红绫将客人置于团结、喜庆、祥和、欢乐的氛围之中。
挂红一般用红绸,2米长即可,其挂法是男左女右,从肩头斜挂至对称的肋下,然后打一小结,使之在体侧飘垂。汉族的披红戴花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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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风俗节庆
[礼仪]
回族人民热情好客,礼貌待人。回族相见,先互致“色俩目”(阿拉伯语,问好),接着问候对方个人、家庭老小的生活、身体、饮食起居等,以示关切。宾客来访,男主人要出门迎接,请进客房,按辈分就坐,陪客人拉家常;女主人则沏茶倒水后,下厨房将家中最好的食物做好给客人吃。邻里之间,一家有事,大家帮助;谁家做了好食物或来客带来的礼物,也要给邻居家的老人奉送一些。
[起居习惯]
回族有洁净的起居卫生习惯。回族成员大都十分熟悉“清真”一词。清真在宗教意义上是指回族成员虔诚的伊斯兰教信仰及其相关的宗教行为;在个人生活行为意义上是指讲求心净、身净、居处净和饮食净。“心净”强调回族成员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重视伦理道德素质的修养,寻求心理上的健康与平衡,区分真伪善恶,“命人行善,止人干歹”。“身净”是回族穆斯林长期按照伊斯兰教规范沐浴净身而养成的清洁卫生习惯,主要表现为日常活动中坚持大净和小净,程序包括洗手及肘、净下、漱口、呛鼻、灌耳、洗头、洗全身或其局部。即使在干旱缺水的山区,回族成员也一年四季身体力行。回族男子在9岁还行割礼;成年后,特别是老年人,常修剪胡须。已婚妇女定期用线绞去面部汗毛(俗称“扯脸”)。回族男女都随时清理身体有关部位的毛发。“身净”还包括衣着整洁得体。
“居处净”是指生活环境的清洁与美化。回族民居讲求整齐、美观、大方;室内外多饰以山水风景、几何图形、植物花卉、砖雕等,室内喜挂阿文中堂字画;院内喜种葡萄、果木、花草,院内鸡棚、鸽舍、畜圈各有所处,里外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
[回族三大节日]
回族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日期分别在伊斯
兰教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均源于伊斯兰教节日,经过数百年,已经成为回族人民群众的传统节日。
[圣纪节]
圣纪节又叫圣忌节,是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忌日。穆罕默德公元570年9月23日诞生,632年9月23日逝世,他的诞生和逝世是同月同日。因此,圣纪也叫圣忌,这天为伊斯兰教历3月12日。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是伊斯兰教的重要节曰之—。传说原伊斯兰教徒用童男童女祭奠真主,后穆罕默德弟子改用牛、羊代之。从此之后,每年这天,教徒们都要宰牛羊以作献礼,故“古尔邦节”又叫“宰牺节”。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9月为斋月,在这个月里,穆斯林教徒每天日出不食,日落而餐,每天去清真寺礼拜5次,称为“闭斋”。教历9月29日或30日晚,在看到新月的第2天即为“开斋节”,这一天穆斯林们都会身着盛装,聚集在清真寺参加聚礼,互送油香,共庆佳节。
[畅坝]
松潘乃高寒山区,冬长夏短,每逢春暖花开时,各族男女常结伴郊游,沉浸于青山绿水之中。每到这时,穆斯林们举家老幼,或亲朋好友,或同龄男女,带上帐篷、凉面、凉粉、油香之类,到风和日丽、春光秀美的地方欢聚。老人们说古论今谈家事,青年们赛马摔跤诉衷情,孩子们采花唱歌捉迷藏,其乐融融,抖落了冬日的闷倦,逍遥在无限欢乐之中。
[婚俗]
回族实行有限开放的婚姻制度。回族视婚姻家庭为人生的必然过程(“瓦直卜”,意即“当然”),反对独身,支持寡妇再嫁。历史上回族经历过从开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内婚制为主,辅以“族外教内婚”的有限开放婚姻转化的过程。唐宋元时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汉女”为妻,回回民族形成后,以民族内部通婚为主。与外族通婚,多为回男娶汉女,对方入门前要举行皈依伊斯兰教仪式。在当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乡村中回族通婚半径正在缩小。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这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有关。回族的婚姻程序有相亲(彼此了解对方家庭、举止、相貌)、定婚(从道义和宗教方面订立婚约)、纳聘礼(赠送给女方适当数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结婚日期)、举行结婚典礼等。其中结婚典礼最为隆重,有穿喜衣、迎亲、接亲、念“尼卡哈”(证婚词)、撒喜果、闹洞房、耍公婆、认大小、摆针线等大小仪式,十分热闹,别具风格。
[生死观]
回族在历史上受伊斯兰文化熏陶,形成了“两世吉庆”的人生观。回族视人生如白驹过隙,故对生老病死持达观态度。回族视死如归,认为死亡是人生的最终归宿,人死亡后安拉依据每个生命体生前的善恶行为进行审判,从而最终进天堂或下火狱。回族以现实的奋斗谋求后世天堂的幸福,故虔诚的回族穆斯林绝少自杀轻生。回族成员临终前,一般要请阿訇念“讨白”,向亲朋邻里讨“口唤”(原谅)。回族实行土葬、简葬,主张速葬。称死亡为“无常”或“归真”,称尸体为“埋体”,夜亡晨埋,早亡午埋,停尸最多不超过3天。葬礼包括“着水”(洗尸)、穿“卡凡”(用白布裹尸)、“站者那子”(为亡者举行祈祷仪式)、入葬等四道程序。墓穴为南北向长方形土坑,埋体头北、脚南、面西平放其中,不用棺木,不放任何陪葬品。成年亡人“入土为安”后,家属一般要定期为之过“乜贴”,进行纪念。